历代志上第18至21章讲述了大卫战胜以色列周围那些自古以来不断骚扰、仇视以色列的列国。大卫在一切仇敌面前所取得的胜利,正应验了耶和华对他的应许:"我必使你得大名……我必治服你的一切仇敌……"(17:8,10)。在所有记载大卫争战的故事中,并没有显示他像亚述、巴比伦、希腊或罗马等列国那样,出于扩张野心而不断向远方扩展疆域。大卫所占领的,只是耶和华曾应许赐给亚伯拉罕作为产业的土地。
本章记载了被大卫和他的人所击败的列国,包括非利士、摩押、琐巴、亚兰和以东。这些国家都成为以色列的附庸,并必向大卫进贡。第13节的记载——"大卫无论往那里去,耶和华都使他得胜"——清楚地表明,这一切胜利并非源于大卫或其军队的勇武,而完全是出于耶和华的作为。同样的原则也显明在约书亚率领以色列军队进入迦南地的时候。当以色列百姓忠心事奉耶和华,祂就赐下胜利;当他们转离耶和华时,祂就使他们战败。
耶和华不仅赐给大卫战胜仇敌的胜利,也赐给他智慧,使他能以公义和正直治理国度,因此深得全以色列的尊敬。祂又为大卫预备合适的官员,使国家的行政得以良好运作。战争不仅带来附属国,也带来丰厚的财物;所掳掠的战车和马匹价值不菲,并能增强军事实力。大卫得了大量的金、银、铜,包括从陀乌王而来的礼物。大卫并没有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而是全数分别出来,为建造圣殿预备之用(18:8,11)。大卫不仅献上十分之一——正如亚伯兰向麦基洗德所献的十分之一(《创世记》14:20)——乃是将全部所得的都献给耶和华。许多人以为自己的收入完全是个人努力的成果。然而,我们深信一切都源于祂,也当为祂的荣耀而使用(《罗马书》11:36)。既然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耶和华所赐的,那么,您认为自己当向耶和华献上多少方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