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经文中,使徒保罗明确地写出了教会领袖(或监督)必须具有的十五个品格(3:2-7),随后也列举了执事的品格,基本上与教会监督的品格相似。这些品格的要求对于一个教导良善的宗教领袖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一般来说,社会各阶层的人都期望所有宗教领袖都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然而,基督教不仅仅是教导良善,而是成为上帝家,或永生上帝教会的群体(3:15)。基督教伦理不仅仅是教导良好的道德,而是教导上帝的真理是道德的本质。每个人都想被称为有道德的人,所以他们努力在生活中实践它。可惜的是,人类的良善已被罪所玷污,无法达到上帝的标准。使徒保罗说,人即使舍命,若不是出于爱,那良善在上帝面前也是徒然的、毫无意义的(《哥林多前书》13:3)。教会是真理的根基和柱石。上帝的子民行善,并非仅仅为了维护普世的道德,而是因为这是上帝子民或上帝国度居民的品格。我们的态度行为良好,并非出于道德或法律的要求,而是基于对上帝和他人的爱。
良好的态度和行为并非人类的本性,因为人类已继承了始祖罪性。按照上帝的标准,没有义人、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罗马书》3:10-12)。无论人类所思想、所计划、所行的是,都必定被罪玷污了,因为它们源于罪恶的心思意念,而不是源于上帝。因此,所有人都面临死亡,而且无法自己找出路。无论能力有多强大,没有人能够拯救自己。然而,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凡事都能(《马太福音》19:26)。感谢上帝差遣耶稣基督,为我们罪的刑罚受死,将我们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出来。祂的复活保证了我们永生。当我们重生时,我们有一颗新的心,一颗渴望顺服、对罪敏感的心,并使我们有能力不再去犯罪(《约翰福音》3:3)。你已经重生了吗?当你犯罪时,会感到不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