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经文:加拉太书 4:21-31
当 两艘船发生战斗时,最好的战略不是击败敌方船上的人,而是将敌船击沉。在此处,使徒保罗所用的就是这个策略。由于加拉太惹是生非的一群利用律法作为辩论的依据,所以他就回应,"难道律法的教导真如那些挑唆者所言的吗?还是证明我所说你们不是活在律法以下才是正确的呢?"
接下来,使徒保罗用撒拉和夏甲的比方作一个对比。他将夏甲与颁布诫命之地的西乃山及奴役连接起来(4:24-25);而将撒拉与在上的耶路撒冷并藉着应许领受儿子(4:27)的自主妇人(4:26)相连。提及撒拉时,使徒保罗说"她就是我们的母"和"你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4:28)。由此可见,有两种"亚伯拉罕的儿子"。一种是按着血气生的(4:29),被律法所挟制,不是真儿子乃是奴仆。另一种才是真正"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按着圣灵生的,而且是自主的(4:29)。加拉太的信徒是藉着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儿女,正如以撒是按着圣灵生的,是自主的。使徒保罗强调这就是律法所说的。因此,他们怎么可能因着律法,反而选择要成为夏甲的儿女呢?那么,圣经对加拉太教会所经历的情况又如何说呢?答案是,"把使女... 赶出去 ...。"(4:30)。他们不仅必须拒绝在加拉太那些迷惑人的教导,同时也要把他们赶出去。
使徒保罗再次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的真实身份:他们是"自主妇人的儿女"(4:31)。因此,他们不可回到奴仆的身份。反之,他们必须随着圣灵行事来表现他们的自由。当他们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永恒生命应许的继承者,是随从圣灵的自由人时,就会决定如何过他们的生话。身为上帝的儿女,并基督所救赎的人,这个明确的身份是否已改变了您的生命呢?[蕭洪福牧师/林贞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