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阅读经文中告诉我们亚伯拉罕和撒莱的经历在以撒和利百加的生活中重演。亚伯拉罕曾两次隐瞒撒莱是他妻子的事实,并承认撒莱是他的妹子(12:10-20;20:1-18)。实际上,撒莱确实是亚伯拉罕同父异母的妹妹,后来被娶为妻(20:12),所以认撒莱为妹子并没有错。然而,这种说法只对了一半。主要问题是亚伯拉罕不敢承认撒莱为他的妻子,因为他害怕被法老(12:12-13)或亚比米勒(20:11-12)杀死,即使丈夫有保护妻子的义务。这两个关于亚伯拉罕的羞耻故事定成为八卦的话题,所以以撒也一定听说过这两个故事。很有可能,以撒也很生气,认为他的父亲亚伯拉罕是个胆小鬼。然而,当面对类似的情况时,以撒却模仿了他父亲的行为。他将妻子承认为他的妹子(26:7)。以撒害怕因公开承认利百加是他的妻子而被杀。
也许,当亚伯拉罕或撒莱告诉以撒这两个羞耻的故事时,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表明上帝的看顾保守,让以撒不要效法亚伯拉罕的行为。然而,以撒模仿父亲不良行为的故事表明,父母所做的往往比父母所说或教导孩子的更有说服力。因此,父母不仅要负起教导孩子的责任,更要为孩子树立榜样。父母要想教育孩子不吸烟,就必须戒烟。父母要想教育孩子诚实,就必须自己先诚实。父母在教导孩子保守生命的圣洁之前,必须先保守自己生命的圣洁。这同样适用于教师、主日学老师、神仆和任何其他执行教导职能的人:只有在以身作则时我们的教导才会有效。
罪人经历生命改变的关键是亲近上帝。父母单靠自己无法改变孩子的生命,但上帝能够!圣灵能够提醒人们他们的罪(《约翰福音》16:8),并将罪人转变为基督里的新人(《以弗所书》2:15;《哥林多后书》5:17)。您是否经历过生命的改变,成为一个遵行上帝旨意的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