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本日经文 :提摩太后书 4
在人生最后阶段,透过临终之言,使徒保罗要提摩太再度意识到自己身为审判活人死人的上帝之仆人身份。一位将受审判的神仆,他应该完成传道的任务;此道是基督福音,贵重的属灵财富,传讲从死里复活的大卫子孙耶稣基督,自本书1章开始就不停地提到。
提摩太必须用四种方式做成传道的工夫(4:2-8):第一,继续传道,意思是说,传道不是暂时,而是持续的。第二,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第三,向每个人传,采用各种方法(劝勉、教导、责备),包括向公然拒绝他教导的人传。第四,传道至生命的终点,像保罗一样,打过了‘传道’那美好的仗。
我们身为信徒,永生上帝的见证人,接受了传福音的使命。在不仅救赎我们,同时来日将审判我们的基督面前,我们已经完成任务了吗?我们还在继续传扬福音吗?在任何情况之下,仍旧传福音吗?已想尽各种方法传说基督吗?预备好了把福音传到人生的尽头吗?上帝将成为我们的审判官。[伍鑫荣传道/古建江]
提摩太后书 4:2
“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
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