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界,一般上,初次犯刑事案的被告,按他犯案的程度将接受比较轻的刑罚。法官希望该刑罚能使被告日后改变态度和行为。但是,对于惯犯----之前犯过案、判过刑的人,过后又作同样的恶事,刑罚将被加重,由于他是重犯,态度和行为没有改变。
以上这一点,在上帝和以色列民之间的关系上也相同。对以色列民的各种轻微刑罚不能叫他们觉悟悔改、纠正行为。相反地,他们的心越发刚硬(5:3);不仅平民百姓,官长首领也是如此(5:4-5)。他们自高地胆敢向预言上帝刑罚之威胁的耶利米先知挑战(5:12-13)。选民的心是何等败坏!因此,正如一位法官欲加重惯犯的刑罚,同样上帝也要加重对以色列民的刑罚,也就是彻底的粉碎(5:15-17)。这是以色列民之前未曾想像过最可怕的事。即便如此,上帝为这民留下一点的怜悯:祂不任凭以色列全民毁灭,使遗民能从他们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5:18-31)。上帝记念祂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创世记》22:18)。因为,上帝身为美善的天父时刻充满爱心和慈悲!
您此时的状况如何?您是否跟当时以色列民一样处在危急的状况中呢?请想像,当祂看到没有一个人行义像祂所要的(参阅《罗马书》3:10-18),祂的心是多么悲伤啊!上帝要我们马上改正我们的生活。务要醒悟到您的罪,向上帝认罪。您抵挡上帝命令的思想和行为必须改过!请记住,对于所有愿意回转归向祂的人,上帝是满有怜悯和饶恕的天父!